关于征求《范集镇设立白农社区和白马社区的方案》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29号)、《中共淮安区委、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白马湖农场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构建与服务效能的持续提升,结合实际情况,拟在白马湖农场范围内设立2个城市社区,即白农社区和白马社区,由范集镇人民政府管理,并制定《范集镇设立白农社区和白马社区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