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淮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增补公布名录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的基础上,我区拟将“太平街17号宅邱氏祖宅”等28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