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近日,记者从淮安区法院获悉一起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发的悲剧。一名16岁少年骑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时,因车速过快发生事故不幸身亡。事后,少年父母将涉事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诉至法院。
据了解,2024年8月,小明父母为16岁的小明购置一辆电动自行车。同年10月,为提升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小明前往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要求对其车辆进行改装。该店收取预付款后,为其提供了包括更换轮胎、控制器、锂电池在内的多项改装服务。改装完成后,小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修理店支付尾款并取回改装车辆。后来,小明在骑行过程中因车速过快不慎撞上路边护栏,不治身亡。经交警部门检测,涉事车辆最高速度已达103.8公里/小时,严重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小明身亡后,其父母将该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案中,小明父母在明知车辆进行改装的情况下仍然为小明支付车辆改装费,且作为监护人未制止小明后续骑改装车辆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在明知小明以提高车辆速度为目的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更换控制器、锂电池等改装服务,亦具有一定过错,故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应对小明的死亡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令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赔偿小明父母20余万元。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消费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不应追求速度而忽视安全。此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的经营者,切勿为追逐利润而触碰法律红线,违规提供改装服务。
■记者 王夏禹,通讯员 高蒙蒙 李扬 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