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通报1起冒用他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宁案件

 2021-08-09 3764来源:平安南京

南京警方通报1起冒用他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宁案件

2021年8月8日11时许,李某某(男,50岁,安徽亳州人,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驾驶一轻型普通货车通过江宁区205国道“离宁查验点”时,冒用胡某某(男,44岁,安徽六安人)提供的胡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民警当场查获。李某某、胡某某2人已被江宁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朝着趋稳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仍处在最关键的阶段,广大市民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南京市公安局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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