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淮安市以国家生态市创建为牵引,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制定《淮安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排列大气治理项目8类87个。截至11月2日,淮安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11天,比2015年增加2天,PM2.5日均浓度为50.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1.9%,比2015年同期下降6.1%。在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8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中,淮安进入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榜单,名列第六。
狠抓重点项目整治。截至10月31日,年度重点整治项目整体达到省定序时进度,其中,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完成192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年度任务已完成48个,黄标车淘汰完成11009辆。
严抓工业废气治理。坚决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排列出建设工地200余个、混凝土搅拌站70余个、重点管控企业17个、物料堆场40余个,作为重点加强监管对象,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达到启动应急预警等级条件时,将实行限产限排、停产停工。
严抓扬尘污染治理。严厉查处未安装或闲置冲洗设施的工地,要求车辆驶离工地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的、无防尘控尘设施的拆迁工地,不得施工。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严查夜间渣土运输车辆,严厉打击运土超高超载、不覆盖、抛洒滴漏行为。禁止建材企业、建材综合利用等企业露天生产,督促推进码头(港口)建设密闭厂房。
严抓机动车船污染治理。通过颗粒物源解析数据分析,严查入城闯限行区域的超标排放车辆。加强车辆绿色维修点监管,加大投放新能源车辆进度,加强停靠、过境船舶监管,推进船舶新能源使用改造;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汽油油罐车,不得通过年审;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或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油库不得通过年审。
严抓秸秆禁烧。督促各地抓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坚决打击焚烧乱抛秸秆行为,巡查要始终保持高压严管,坚决打击焚烧乱抛秸秆行为。凡被上级通报、检查发现、信访举报火点的,一经查实,严惩不怠。要求田间、田埂、地头和路边不得堆放秸秆,对田埂、沟渠枯草要及时组织清除,切断点火条件。
严抓其它污染防治措施。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大范围的集中时段燃放,对空气质量影响非常大,极易造成污染天气,今年将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同时,加强露天烧烤摊点整治,严防在城区燃烧落叶、沥青塑料垃圾杂物等行为。
■记者 陆彦平 通讯员 余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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