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7日,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淮安市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2017年淮安市新农合参合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给予资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筹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制定筹资方案,加大宣传、征缴力度,保证筹资进度,稳定新农合参合率在99%以上;规范筹资缴费流程,做到边收费、边登记、边开票、边核对;加强筹资全过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趁机搭车收费、截留参合筹资款,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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