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不了高铁,交了执行案款能马上把我从黑名单上删除吗?”20日,清河法院执行110电话里传来急促的声音,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孙某当天下午就来法院主动还清了执行款项。
原来,被执行人孙某欠小区物业管理费2500元,在被诉至法院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其缴清拖欠费用。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却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法院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打电话及上门寻找均未联系上孙某。后清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孙某出差去北京谈一笔业务,从徐州购买高铁票时,售票人员告知其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孙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误了大事,急忙联系法院还清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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