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016-09-02 2279来源:淮安新闻网

淮安新闻网讯 昨日,淮海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由市人社部门制作的 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日前向市直参保企业的108325名参保职工统一发放,市直参保企业将陆续接收到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很多人在拿到记录单后,觉得看不懂,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工作人员,得到了对记录单的权威解读。

◎个人权益记录单包含哪些内容

据了解,个人权益记录单记载了市直企业参保职工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缴纳情况,主要分为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记载情况。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和个人代码;个人账户记载情况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月份、缴费比例、当年记账金额和当期欠薪月数。

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宣传“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经办服务理念。参保人员收到权益记录单后,应及时核对记录单中的内容。若参保人员 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账户记载情况有错误项、缺失项或者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务中心E区社保窗口进行核实、处理。

◎如何看懂记录单

记者在一张权益记录单上看到,某企业职工王先生在2015结算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月数是12个月,这就说明王先生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每月都正常缴纳了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不少人有疑问。工作人员介绍,一般而言,养老、医疗等5项保险按照参保职工每月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基数,每月按比例缴纳,而实际工资收入由单位申报。工资收入太高和较低的参保人员,则要按照人社部门发布的上限和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记录单中缴费基数一项,表示的是该职工12个月缴费基数的总和,也就是月缴费基数相加的结果。

大家关心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问题,记者了解到,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金额均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具体来说,2015结算年度,淮安市参保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比如记者在记录单上看到,王先生的缴费基数为26000元,那么他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为5200元,个人缴费为2080元。

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为0%,不少参保人员对此也有困惑。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发【2005】38号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记录单中当年记账金额一栏中,小计和个人缴费都是当年职工个人缴纳并且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也就是缴费基数×8%。当期欠缴月数一项则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中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月数总和。

工作人员提醒,记录单可作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因此,参保人员收到记录单后,应根据自己工资收入情况认真核对缴费基数,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为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可举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刘海峰 通讯员 吴雪萍 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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