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淮阴区法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到目标明、任务清、措施实,积极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截至8月11日,已清理执行案款770笔,金额2673.39万元,完成90.06%的清理任务。
强化联动合力推进
淮阴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尤铁梅院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和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清理工作;树立案款清理“一盘棋”思想,执行局、各业务庭、财务、档案等,凡是与案款清理相关部门,不得推诿扯皮,一着不让地开展或配合案款清理工作。
细化任务有序推进
该院制定《淮阴区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清理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4月底前由财务部门梳理出2015年12月31日前账面执行案款余额列表,审判、执行部门于5月30日前识别、认领和清退,共梳理出暂存款1876笔4970.11万元,其中执行案款855笔2903.92万元;6月底前完成未能认领的案款梳理工作,并查明原因,制定清退方案,确保8月底完成全部执行案款的清理工作。
规范细致有效推进
该院从台账入手,根据台账“以款找案,以案找人”,按照边清边发的原则进行清理。对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清理,对照案件卷宗材料,一笔一笔核对,准确及时地发放执行款,并建立台账资料;同时,认真核对整个暂存款的财务流水账,把非执行款的账单剔除出去,然后查阅卷宗,一条一条地核对账户余额,通过排除法来清理案款,不漏过任何一笔执行款;对无人认领的案款,实行领导包干制,将945笔案款分配给5个院领导,及时确认清理。
落实责任督促推进
明确“一把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承担监督责任,跟踪执行案款清理进程,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显的,予以问责和通报;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人定岗定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清理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案款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边清理边调整,针对7月初上级法院检查后指出的不足,立即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对清理情况每天一通报、每周一总结,督促整个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稳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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