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记者询问,新生儿是否可以办理医保?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新生儿出生后就可以办理居民医保。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并按当年筹资总额(含各级财政补助部门)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按规定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的,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据介绍,2016年筹资标准为每人565元,居民个人缴纳140元,财政补助425元。
“婴儿刚出生的几个月,一些家长可能会忘记给孩子办理医保手续。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住院看病,费用就只能自掏腰包了。”工作人员提醒,在医疗待遇上,新生儿享受与普通居民一样的待遇。按规定,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按80%支付;6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90%支付。因此,家长们要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医保,让就医有保障。
那么,如何为新生儿参保呢?据介绍,首先,家长要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然后,家长带着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记者 刘海峰 通讯员 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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