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人行道、广告牌过期 永辉超市被要求整改

 2016-06-14 2652来源:淮安新闻网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永辉超市的停车场占用人行道导致交通拥挤不畅、广告牌存在“超期服役”等问题。对此,相关部门经现场了解后,与永辉超市进行了交涉和协调。淮海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超市停车场已让出两米的宽度用来修葺人行道,广告牌也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拆除。

将人行道“还”给市民

永辉超市位于健康东路与承德路交汇处的西南角,市民反映超市停车场占用人行道的路段位于健康东路上。“健康东路的慢车道紧邻该超市停车场,没有人行道,中间用铁栏杆隔离,市民走到这里很不方便,也不安全。强烈请求超市停车场将人行道还给市民。”市民张女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根据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停车场位于超市北侧,紧邻健康东路的慢车道,慢车道旁没有人行道,市政工作人员已经在停车场与慢车道的边界设置路障隔离,并拆除了隔离用的铁栏杆,进行了工程维修,人行道预计于今天完工。“该路段不足一百米,超市停车场让出两米的宽度,人行道的宽度在一米七。我们用石柱将停车场与人行道隔离,石柱安置好后,再铺设盲道,因为下午有雨耽误了工期,原本当天完工的人行道预计明天上午能完工。”负责该工程的市政养护处工作人员周韦安称。

广告牌三日内整改、拆除

一些市民投诉永辉超市所处楼体的广告牌“超期服役”。记者看到,在永辉超市所处楼体的墙身上,悬挂着多个大型广告牌和一个LED屏幕,分别归属于不同公司。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户外广告应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设置。

市城管局户外广告及亮化管理处清河区广告牌巡查监督员余金龙表示,位于该楼体的大部分户外广告均已不符规定。“一般广告牌的使用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需设立的广告牌要重新审批。除了永辉超市,这栋楼上其他单位的广告牌也属于违规设置。有的广告牌未经审批私自设立,有的广告牌则是到期仍在使用。”余金龙称,“广告牌的设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坏了市场秩序的公平。”

目前,工作人员已经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在三日内自行整改。“相关广告牌所属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市城管局进行广告牌设立申请或延期使用申请,如不继续使用的,则应在三日内拆除广告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执行的,我们将依法强制拆除违规广告牌。”(记者 杨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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