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第一季度,淮安市立案调查了3起互联网传销案件。这些传销行为以互联网为依托,在过去“拉人头”的基础上改头换面,在新形式的掩盖下,实施犯罪行为。
吴先生的一位朋友向他介绍,其所在的公司打造了一个网络平台,只要一次性投资几千元,注册后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会员。成为会员之后,公司每天都会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就可以回本,以后每天的返利都是赚的。如果再推荐给别人,公司还有额外奖励。推荐的人越多,返现也就越多。
有些心动的吴先生有点怀疑公司是在搞传销,就去市工商部门咨询。相关部门得到线索后,认为这就是一家传销公司。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调查。
“淮安市开展打击和预防传销持久战以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一度平静。但最近传销违法活动有所抬头,第一季度就立案调查了3起传销案件。”公平交易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互联网平台,被立案调查的传销案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人员加入。在过去“拉人头”的基础上改头换面,以“线上销售”、“消费联盟”等新形式出现,其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人际网络”、“复式计酬”这三个特征,基本可以认定是传销行为。“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记者 金义 通讯员 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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