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卖掉父母住房后人间蒸发 7旬老夫妻不愿腾房成被告

 2015-10-27 2199来源:淮安新闻网

26日下午,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子女不赡养老人所引发的排除妨害案件,一对7旬老夫妻被其小儿子逼到了绝境。

73岁的老人杜军和老伴住在八二新村一套150多平米的房子里,老人有3个子女,其中最疼爱的就是小儿子。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加上其他姊妹工作忙,家里便商量着由小儿子赡养老人。2015年年初,一家人商议决定,小儿子照顾老人到终老,等老人百年之后,家里的房子归小儿子所有。之后老人的小儿子写了承诺书,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且这房子不会拿去变卖。老人之后便将房子过户给了小儿子。

可令杜军没有想到的是,今年3月,小儿子在房子过户之后,瞒着他悄悄将房子以70万的价格变卖,在拿到房款之后,就此人间蒸发,音讯全无。

等买家来家里收房子的时候,老人才如梦初醒,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儿子竟能作出这样的事。买家此时已经拿到了该房子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表示他们已经是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并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要求两名老人搬出房子。

庭审中,杜军欲哭无泪。他表示,自己和老伴一辈子就这一套房子,现在年事已高,不可能再出去打工赚钱,也没有能力再买其他房子,如果搬出去,他们就真的无家可归了,并表示卖房子他们并不知情。但买方表示,他们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提供了付款证明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书证,并表示在房产证过户时,原来的房产证上确实只有老人小儿子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他们联系不上老人的儿子,钱都付了,手续也合法,房子既然已经归他们所有,老人已无权再霸占房子,可几次协商,老人就是不肯搬,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

庭审结束,主审法官表示之后会对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 王磊 通讯员 邹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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