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 电商们以后 可在家做生意啦!

 2015-10-16 2339来源:淮安新闻网

淮安新闻网讯 10月13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就全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提出具体明确的规范,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后电商们可在家做生意了,目前落地工作正等待启动。

据介绍,《意见》主要从六个方面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包括: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试点,规范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住所(以下简称“住用商”)登记的条件,取消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不合理限制,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以及明确相关部门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上的工作职责。“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就是住宅登记改为经营场所方面的放宽。”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全省“住用商”实行禁止类行业清单管理。对于申请人实行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应允许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住宅作为经营性住所登记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说白了,就是释放部分住所的资源,正如以前乔布斯用车库来登记作为住所,在保证住宅安全的同时,鼓励创业。”该工作人员表示,而这些在以往都是不可能的,目前落地工作等待政府牵头,“相信实施之后,会吸引更多人的投资创业。”(记者 金义 通讯员 黄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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