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将组织防空防灾疏散演练,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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