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外的证明能不能开?

 2015-08-29 2356来源:淮安新闻网

淮安新闻网讯“最近一些大一新生找到社区,要求开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你说,像这样不在‘准入目录’内的证明,我们到底开不开呢?”日前,记者在上海路社区采访时,主任谢中元向记者诉苦道:“开吧,显然违反了‘目录’规定;不开吧,又显得社区不近人情,我们也十分为难。”

谢中元所说的“目录”,是指今年6月中旬,我市下发的《淮安市首批社区(村)证明类盖章事项准入目录》。“目录”规定了社区可以开具相关证明的9类项目,对于没有进入目录的项目,社区可以拒绝盖章。可是,“目录”下发两个月以来,社区还是遇到了不少“目录”外的证明。社区不开证明,老百姓办不成事,社区、百姓同时遭遇了“证明难题”。

●社区、老百姓再遇“证明难题”

家住清河区上海路社区的小王是今年秋季准备入学的大一新生,学校要求新生填写一份家庭收入基本情况登记表,需要社区盖章。“这不在我们的盖章准入目录内,他的家庭收入我们也很难查到,所以这个章盖不盖,我们也斟酌了很久。”上海路社区主任谢中元对记者说道。

小王开学在即,再加上其家庭条件较好,开具家庭收入证明不是为了申请助学贷款或助学金,社区斟酌再三后,还是为他开了证明。

据了解,像这样为大一新生开具家庭收入基本情况证明的,今年暑期,几乎每个社区都遇到了。

“这样不担风险的章,社区给盖了,担风险的章,我们在证明的措辞上绞尽了脑汁。”谢中元介绍,之前一位范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将房屋过户给两个儿子,相关部门要求范女士到社区开具“其公婆去世比其丈夫去世早”的证明。“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们无法了解具体情况,但我们也不忍心眼看着居民办不成事。”谢中元介绍,为了让范女士将房子顺利过户给儿子,他们在证明上下足了文章,“证明上,我们注明了‘据范女士自己称,其丈夫某某某先于其公婆去世’,这样既给居民开具了证明,也规避了一些法律责任。”说起自己开具的这份“证明”,谢中元也觉得有点奇葩。

在上海路社区的“社区各类证明开具登记表”上,记者见到,从7月1日起,社区共开具了34个证明,其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证明是在“目录”范畴之内,“老百姓办事难,我们只能在不承担风险和责任的情况下,为老百姓服务。”谢中元解释说。

●打通信息壁垒,社区可灵活办事

在9项首批社区(村)证明类盖章事项准入目录出台之前,社区工作者们每天都在“盖”与“不盖”之间纠结,然而“目录”出台两个月以来,社区还在遭遇“证明难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在北门社区书记王淑益看来,从源头上减少证明开具的必要性,“让信息多跑,让人少跑”,才是解决盖章难题的根源。“这需要各职能部门的接力与联动,更有赖于信息部门之间能够打通信息壁垒。”

关于社区和老百姓还在面临的“证明难题”,记者日前也向市城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反映情况。“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准入目录”只是明确社区可以不盖“目录”以外的章,但社区面对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可以灵活办事。“社区对于了解情况、能掌握证明内容实情的、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盖章也无妨。”而对于像高校要求社区开具“新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的这类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这类证明可以由公证机关公证后出具。“那老百姓今后还需要社区开具的证明,不在9个准入目录内,该怎么办?”该工作人员解释,这些将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受理准入申报,逐步解决“证明难题”。(记者伍树燕 通讯员王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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