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报报道了大运河文化广场三处废弃游乐设施一直没有拆除,现在成了儿童的危险玩具一事。昨日上午,市城管局广场办负责人王主任告诉记者,这些废弃游乐设施最快将于9月份拆除,并移出大运河文化广场,而之所以现在没有处理,是因为他们也碰到了“老赖”。
据王主任介绍,这些游乐设施之前由一市民承包,承包合同在2013年就已经到期。在承包到期之后,虽然不能继续经营,但他并不愿意将设施搬走。城管部门在之后一年多时间里也多次联系该承包人,但一直联系不上。
因为联系不上对方,城管也无法强制将这些废弃设施搬走。王主任表示,现在对方打电话也不接、上门也找不到,虽然他们也想尽快将这些废弃设施清理掉,但也担心对方会到时候又冒出来“耍赖”,那样将会比较麻烦。所以他们决定走法律程序,因为程序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这些设施就暂时留在了广场上。“后来就连法院发的传票,对方也是置之不理,就像失踪了一样。现在法院判决下来了,我们胜诉了,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公示,现在正处于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只要等时间一到,即使找不到对方,我们也有权强制清除。”
对于附近市民的担心和疑惑,王主任解释说:“其实我们每天在广场上都派了人在现场管理,可能有的市民没有注意。我们也是为了防止有小孩上去玩发生意外。等9月份申请强制执行时间到了,对方如果还不搬走的话,我们会及时将这些废弃的游乐设施清走,保障市民的正常活动和生活。” (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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