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到7月份,19名淮安司机被终生禁驾

 2015-08-12 2197来源:淮安新闻网

昨日,淮海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江苏交警总队首次公布的禁驾10年和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中,今年1到7月月份我市共有19名司机被终生禁驾,1人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终生禁驾大多因交通肇事逃逸

市交警支队法宣大队民警沙刘亚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至今,全市交警部门共吊销驾驶证740本。在江苏交警总队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有19人是被淮安交警支队处罚的。在这19人中,有17人是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另外两人则是因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在这19人中,有10人持有C1照,1人持有C1E照。

在禁驾10年人员名单中,淮安也有1人,原因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沙刘亚介绍,这是我省首次向社会公布禁驾者名单,目的是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今后,全市交警部门将会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会继续公布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员名单,向社会警示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吊销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10年禁驾)的情形: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终生禁驾)的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典型案例

酒驾撞伤人逃逸,让朋友“顶包”

去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夏某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淮海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安路交叉路口时,撞到了正在路面上清理渣土的两名保洁人员,造成这两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夏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当日4时左右,夏某某的朋友高某,在现场南侧清安路上报警投案自首。两天后,10月22日,高某和夏某某到交警二大队再次投案,高某承认自己系顶包。夏某某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认定,夏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今年5月19日,清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被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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