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刘某某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还发布朋友圈显摆,结果没等来点赞,却等来了高速交警的电话。
近日,淮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其微信好友刘某某发布了一条配着视频的朋友圈。视频中,刘某某驾驶车辆的中控屏显示,其车速在短时间内上升到202公里/小时。此外,刘某某的这条朋友圈还配有文字“飞起来!”举报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危险,实在看不下去。
接到举报后,高速二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根据该视频中路段的特征以及朋友圈发布的时间,调取了沿线卡口监控和通行数据,迅速锁定了涉事车辆及驾驶人刘某某。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刘某某到高速二大队接受处理。
据刘某某交代,前一天凌晨,他与好友李某约好到连云港海边看日出,从淮阴收费站上了高速后,想着凌晨路况好、车子少,脑子一热,就想发个超速驾驶的视频炫耀一下。车速提上来后,他让副驾驶李某用手机拍下中控屏上速度提升的视频发到了朋友圈。“当时就觉得挺刺激的,发出去显摆一下,没想到会被微信好友举报,更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找上门了。”面对民警,刘某某懊悔不已。
经查,事发路段为长深高速1778公里500米处,该路段限速120公里/小时,刘某某最高车速达到202公里/小时,已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除了超速驾驶机动车外,刘某某还穿着拖鞋开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刘某某多项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某作出罚款1050元、记15分的处罚。
■记者 何剑峰,通讯员 熊盛荣 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