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他人美术作品牟利,淮安11家企业不诚信经营付出法律代价

 2026-06-25 239来源:淮安日报

淮安日报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他人原创美术作品用于产品生产与商业宣传,以“搭便车”的方式盗用创意成果、压缩经营成本。近日,淮安区法院审理的一批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202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本案中,11家本地服装加工企业因该类不诚信经营行为依法承担了侵权责任。

案涉卡通美术作品由国内知名绘画美术师于某创作,其长期为“泡泡玛特”“原神”等知名品牌提供卡通造型设计服务,依法享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2025年2月,于某发现淮安某服装公司等11家本地代工厂,在未取得任何授权、未支付任何版权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卡通造型印制在系列棉拖鞋产品上进行批量生产和销售,同时在网店宣传页面全程使用侵权美术图案吸引消费者,以提升产品销量。

这种“拿来就用”的经营方式,本质上是典型的不诚信市场行为——以挤占原创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规避正版授权成本,已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在前期沟通无果后,于某于2025年10月将11家企业诉至淮安区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涉案企业对擅自使用他人美术作品的事实均无异议。最终,11家涉案企业全部下架侵权产品、删除线上宣传的侵权图片,并根据侵权规模与获利情况的不同,分别向权利人支付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同时就侵权行为向权利人致歉。

该案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反面典型,也为广大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擅自盗用他人创作成果的不诚信行为,看似省下了短期的授权成本,实则既触犯法律,又会持续损耗自身商业信誉。法官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以此为戒,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尊重他人创新成果,在合规授权的前提下开展商业经营,切勿因贪图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得不偿失。

■记 者 吴海涛 通讯员 朱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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