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2026-06-08 456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今年秸秆禁烧禁抛,加快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全量还田与综合利用,推进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以禁促用、标本兼治”的原则,秉承“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弃一捆秆、不污一河水”的理念,强化部门联动、职责明确、部署周密、举措靠实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全力营造空气清新、环境整洁的绿色生态新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要紧盯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加强重点时段禁烧巡查。实现全镇秸秆禁烧率100%,禁抛100%,综合利用率95%以上。即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秆秸、杂草、生活垃圾等,禁止在重点骨干线路两旁、河道两边及八边隙地乱堆乱放乱弃秸秆,禁止农作物秸秆抛入水体,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途径综合利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4日)

1.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重要的区域、路段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启用宣传喇叭,营造禁烧强烈氛围。

2.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办)要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正反两面地报导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做好与上对接,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有关环保法规,全力做好全镇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的宣传、督查、协调、培训和指导工作。要大力推广以秸秆全量还田为主要方式的综合利用措施(尤其对承包大户),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配套服务工作,实行全量还田;农机部门要宣传、鼓励本地农机手在本镇进行夏收作业,加强督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所有收割机安装切割装置,不安装的不得下田作业,并做好紧急情况下夏收夏种机械的调度;要全力做好全镇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指导,尤其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及骨干线路两旁土地集中大规模流转,协同各村(场、社区)化解矛盾,减轻秸秆禁烧压力。指导和督查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禁抛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矛盾的调处。

4.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全力联合农村工作办公室做好巡逻工作,加强督查和焚烧处罚力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或焚烧现象,及时与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沟通,并告知属地村(社区),立即停止焚烧行为,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5日-7月20日)

1.落实责任。在镇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组、组与户签订责任状;镇村两级制定值班表和责任片区表,所有驻村干部、值班成员、片区责任人要做到晚上20:00之前不离镇,做好巡逻值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同时实行“四包”即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头,镇、村(社区)、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合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的检查、监督和执法,确保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2.强化举措。各村(社区)要利用成立的禁烧禁抛巡逻队和扑火应急分队,昼夜走村串庄巡查,到田间地头看守,特别是对镇划定的主要道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巡查,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规劝和制止随意焚烧秸秆和乱抛乱弃秸秆行为,坚决杜绝连片焚烧秸秆、随意乱抛乱弃秸秆现象发生。

3、拓宽渠道。各村(社区)在抓好秸秆全量还田的同时,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多渠道、多环节转化、利用秸秆。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事先划定的秸秆集中临时堆放场,暂时贮存秸秆。

4、加大处罚。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对安装切割装置不使用的机手,要采取罚款、暂扣机具甚至没收机具等行政处罚,确保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实施到位;各村(社区)对焚烧秸秆的承包大户要将保证金全部没收,并终止合同;对焚烧秸秆的群众,各村(社区)要会同派出所立即将人带至派出所,依法严查重处,严厉打击“第一把火”的行为。对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村(社区)对处理情况在本村(社区)进行强势宣传,起到处罚一小拨人,震慑教育一大片人的作用。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此项工作将纳入二季度农业农村和环保工作考核。具体为:各村(场、社区)无人巡查发现1次扣0.1分;零星火点发现1处扣0.1分;较大火点1处扣0.3分;烧全镇“第一把火”或10亩以上连片焚烧1处或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或被区以上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的,对该村(社区)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并一票否决,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年终全镇农业农村考核得分,以保证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四、组织保障

1.镇包村(社区)。根据分工驻村干部督促村(社区)做好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

2.村(社区)包组户。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村(社区)干包组、组干包户,户包田头,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组建禁烧巡逻队、扑火应急分队,配备相关禁烧、扑火物资器具,划定秸秆集中临时堆放点,落实农户秸秆处置责任人,严防死守;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不得请假或外出,并且是各辖区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所在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奋力夺取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助力乡村振兴全面高质量发展。

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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