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不立案监督电话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范、杜绝“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不立案投诉专窗,公示不立案监督电话,并由专人接听监督电话,督办、答复投诉事项。
监督电话为全市统一号码:0517-83612368
电话接通后,根据语音导航分拨
淮安中院:0517-83612368分拨0
经开区法院:0517-83612368分拨1
清江浦区法院:0517-83612368分拨2
淮安区法院:0517-83612368分拨3
淮阴区法院:0517-83612368分拨4
洪泽区法院:0517-83612368分拨5
涟水县法院:0517-83612368分拨6
盱眙县法院:0517-83612368分拨7
金湖县法院: 0517-83612368分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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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9日
来源:淮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