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江浦区中央华府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布的一则通知引发众人关注。据记者了解,这则《小区宠物管理及清理流浪猫狗的通知》的内容大致为,为了切实维护小区整洁、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保障全体业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一方面提醒各位业主看管好自家饲养的宠物,另一方面将请专业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无主流浪猫狗进行统一清理处置。该通知引发了部分业主对流浪动物命运的担忧,业主们围绕如何处置流浪猫狗这一问题产生了分歧。
流浪猫伤人事件频发 小区物业启动清理计划
4月18日下午,记者在中央华府小区看到,几乎每处单元楼门口、高层电梯口都张贴了该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清理日期为4月20日。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贾卉介绍,之所以发布通知,是因为该小区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流浪猫伤人事件。“近期,已经有4位业主被流浪猫抓伤,有遛猫时为保护自家宠物被流浪猫攻击的业主,有带孙女散步时被流浪猫袭击的业主,还有遛狗时被流浪猫袭击的业主。”贾卉说,被流浪猫抓伤的业主仅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就花费了2000多元。对此,部分业主反映强烈,要求物业尽快消除流浪猫带来的安全隐患。
贾卉表示,通知发出前,他们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该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抓捕流浪狗相对容易,但流浪猫动作敏捷,由于缺乏专业工具和手段,难以实施抓捕。无奈之下,他们通过一位业主联系上了专业人员,计划在4月20日夜间启动清理计划。贾卉坦言:“我们必须回应受伤业主的诉求,但自身缺乏专业能力和足够预算,只能请专业人员处置。”
贾卉曾向担任中间人的业主咨询过具体处置方法。该业主表示,专业人员会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抓捕,只抓猫,不抓狗,抓获后优先进行领养安置,无人领养的流浪猫则被送往周边乡镇处置。贾卉表示,物业未向专业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业主意见不统一 支持清理与担忧杀生并存
记者走访发现,业主对清理计划的态度呈现明显分化。
部分深受流浪猫困扰的业主表示支持清理计划。一位正在小区内遛娃的业主告诉记者:“我住的这栋楼附近流浪猫特别多,经常有人用剩饭投喂它们,气味十分难闻。”她还提到,曾有流浪猫死在楼梯间里,直到腐烂发臭才被发现,存在传播病菌的隐患。另一位业主也表示,小区内有不少流浪狗、流浪猫,业主走路时容易踩到粪便,还存在安全隐患。“只要物业能彻底解决问题,就算捕杀也没有意见,总比现在这样无序放养强。”该业主说。
部分业主对流浪动物的命运表示担忧。业主周女士表示,小区里的流浪猫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她担心“统一清理处置”实际上就是捕杀。她建议,对流浪猫进行绝育,找人领养幼崽,以人性化的方式解决问题。业主汤先生认为,流浪猫也有生命,无序繁殖确实是个难题,但直接捕杀太残忍了。他透露,业主们曾因为对流浪猫持不同的态度而发生过争论。“希望物业能公开处理流程,最好能有权威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他说。
清理计划已取消 将研究合适的解决方案
由于物业并未直接与专业人员对接,也未核实其资质,相关流程的合规性引发了部分业主的质疑。对此,贾卉说,他们未与专业人员直接对接,是担心在清理过程中误抓宠物猫从而引发纠纷。
同时,贾卉表示,受托的专业人员对此次行动也顾虑重重。担任中间人的业主说,专业人员非常担心清理行为会被部分爱猫人士误解为“虐猫”,进而遭遇网络暴力或现场阻挠。4月20日下午,记者致电物业获悉,因顾忌爱猫人士的阻挠与舆论压力,原计划当日开展的清理行动已取消,后续将研究合适的解决方案。
针对此事,江苏大业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钟杰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虽然流浪动物可能影响小区环境甚至侵害人身安全,但物业无权擅自捕杀流浪动物,可通过定期巡查驱离、配合政府部门处置或联系动物保护机构领养来应对。
陈钟杰提醒:第一,长期投喂流浪动物者,可能被法律认定为饲养人或管理人,若动物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能通过毒杀等极端方式处理流浪动物,此类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因危害公共安全而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何剑峰 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