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排斥现金等均可直接举报——不得拒收现金!拒收现金最高可罚20万元

 2026-02-05 526来源:淮海晚报

《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2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拒收现金最高可罚20万元。对此,商家纷纷表示,会积极落实新规要求,满足现金支付消费群体的需求。

●老人现金消费“路”不堵

“我们不是不想学新东西,实在是脑子跟不上了。”今年75岁的张奶奶说出了很多老年人的心声。每个月的退休金都打到银行卡上,虽然子女专门教过她用智能手机,却总也学不会。

随着扫码支付越来越普及,张奶奶的消费半径越来越小。“买东西的时候,不少地方都要扫码支付,有的地方还不收现金,老板直接说没有零钱找。”提起这些经历,张奶奶感慨万千。

像张奶奶这样的老人,不在少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老年人平时习惯用现金,在县城和农村,这个比例更是高达八成。虽然许多老年大学、社区活动中心都开设了智能手机使用课程,但仍有大量高龄老人因记忆力减退、操作不便等原因,现金是他们日常生活消费支付的唯一方法。

此次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明确,只要是面对面做生意,商家就必须收现金;如果是无人售货的地方,也得标明如何换成现金支付。消费者遇到拒收、排斥现金的情况,可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商家积极落实新规要求

其实,不仅老人会遇到支付现金被拒的情况,一些中青年人同样会遇到。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用现金为孩子缴纳培训班费用时,被当面拒绝了。“培训班工作人员说那么多现金,还要专门存到银行,不方便。”最终李女士只好用手机转账。

伴随着新规的实施,今后商家的这种情况有可能将会受到处罚。那么,商家对此又有什么看法呢?

“来买菜的本来就是老人多。”人民路菜场的一名摊贩告诉记者,菜场里的经营户一直也都有收现金的习惯,没有发生过拒收现金的情况。另一家肉铺摊贩也点头附和:“老人家买肉喜欢用零钱,我们都习惯了。”

某社区超市经营者刘先生坦言,新规对自己基本没影响。他的店里老年顾客占比超六成,平时一直是现金、扫码两种方式都收。

随着新规的实施,很多经营户坦言,都为此做了准备。水渡口广场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店员称:“虽然用现金的顾客并不多,但现在店里每天特意多备了一些零钱。”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商家基本对保留现金支付渠道表示理解与支持,并纷纷积极落实新规要求。

●部分消费场景有新变化

记者了解到,此前淮安的一些商家曾因为拒收现金被处罚过。2022年,一家运营停车场的企业因拒绝现金支付停车费被罚款1万元,该单位直接负责人也被处以1000元罚款。2024年,淮安一家保险公司因在营业场所未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向客户答复不收现金,被实施行政处罚。

一些市民也曾在教育机构、汽车4S店、保险公司、自助停车场、共享单车租赁点等地方遭遇过现金被拒收的情况。伴随着新规的实施,这些场所的经营企业表示,将会采取措施,增加现金支付渠道。

在市区一家培训机构,记者看到负责人新购置了一台验钞机,“之前有一台,不过好久不用了,都坏了。”这名负责人笑着说,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现金支付增多情况,除了验钞机外,她还特意明确专人收取、保管现金。某汽车4S店的财务主管表示,会专门培训销售人员,明确现金收款流程,不再引导客户仅使用线上支付。一家主打“先离场后缴费”无感支付的智慧停车场经营者表示,将计划在App端增加“现金支付指引”,或与周边便利店合作设立代缴点,从被动整改转到主动服务。

据悉,根据新规:1.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应支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2.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3.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记者 何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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