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检察院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安全

 2026-02-01 430来源:淮安日报

淮安日报讯:去年以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安全。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金湖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创新成立“金检护智”办案团队,以“检”护航、不负“企”望。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该院制定出台《加强仪器仪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涉案仪表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确保目标准确、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取得实效,扛实扛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撤销久侦不结的涉企刑事“挂案”4件;开展涉企适格主体专项监督,纠正4起诉讼主体资格认定不当情形。强化企业破产领域监督,推动22家企业终结破产程序后依法注销,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率达100%。一年来,该院办理的3件涉企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办理的万某某合同诈骗案获评202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护企”典型案例。

聚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金湖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金湖检察院五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以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加大污染环境类犯罪惩治力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一年来,全院上下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起诉4人。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推动相关单位整改扬尘污染、非法填埋固体废物、违法处置生活垃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白马湖湿地、环高邮湖区域生态协同保护,建立候鸟聚居点名录,加强重点巡查,擦亮金湖生态“金字招牌”。

协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金湖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安全生产一线,秉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理念,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这一重要监督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须臾不可放松。去年以来,该院高质效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强化执法司法监督与配合,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共起诉3件3人。主动研判办案发现的安全生产漏洞,向相关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易燃易爆品存储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推动油品经营企业落实防雷检测等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通讯员 顾善俊 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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