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关系“大民生”,细微处彰显公平正义。近日,涟水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夜间上门入户系列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目前,该院“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之治理欠薪活动圆满收管。
当机立断,巧解“三角债”纠纷
王某系某教培机构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导致机构倒闭。由于拖欠张某等三名员工工资共计6000元,王某被起诉并已进入执行程序,他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将其带到法院。
经了解,王某作为申请人在涟水县法院还有一件申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系唐某,执行标的恰好也是6000元。根据王某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执行干警当天控制被执行人唐某,唐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拖欠员工工资的案件也随之履行完毕。
持续施压,老赖筹款履行义务
陈某生前受雇于王某,直至陈某因意外去世,王某仍拖欠其工资共计21000元。后陈某家人向王某索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但其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甚至拒接电话。经事先调查摸底,干警们赶赴王某家中,通过检查其手机支付流水,发现存在大额转账行为。现场,干警对王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告知其如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执行威慑下,王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场筹集21000元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抽丝剥茧,化繁为简促案结事了
2015年2月,张某因个人信用问题无法贷款,便与好友李某商议以李某名义贷款购车,张某为此向李某出具了一张五万元欠条,车辆暂登记于李某名下。后李某将车辆占为己有,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车辆。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寻找车辆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传唤至法院。经干警对其做思想工作,李某同意归还车辆,同时提出张某需归还其购车款,并要求以车辆占有费抵扣(判决书载明涉及车辆归还延迟履行费用)。经多方核算,张某向李某归还4800元,案件得以彻底办结,实现案结事了。
此次系列执行行动中,涟水县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62人次,开展入户搜查18次,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10件,促成执行和解9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7.8万元。涟水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保持对拒不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兑现司法承诺。
■通讯员 左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