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不拴绳的狗在小区乱跑,只能躲着走,或者跟狗主人理论两句,人家要是不听,你也没辙。”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家住清江浦区新民小区的李女士深有感触地说,“现在不一样了,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遇到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犬只不拴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根据情节轻重,相关责任人可面临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新规的施行,为文明养犬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在市民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达了对文明养犬的期待。
不文明养犬,曾是市民“心头堵”
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中,提起不文明养犬,不少市民满是无奈。
“我不反对养狗,但是希望养狗的居民能及时清理粪便。”“想想都后怕,一条狗突然从楼道里蹿出来,我们吓得动都不敢动,希望养狗的人都能牵好绳。”“菜场周边有流浪狗,狗看见人提着熟食会跟后面,很吓人。”……淮安经开区钵池街道曾通过“码”上议平台提交“规范小区文明养犬”议题,不少群众表达了同样的心声:养犬是个人自由,但不能成为影响他人的“负担”。
淮安区法院曾通报一起案例:王女士遛泰迪犬时未牵绳,狗冲出时被车撞死。法院最终因王女士违反养犬规定,驳回其赔偿诉求。这起案例在本地抖音账号转发后,评论区里“遛狗不拴绳就是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声音占据主流。还有市民表示,家人曾被散养犬抓伤,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既愤怒又无奈。
“终于有硬约束了!”“支持严惩,看谁还敢任性”……伴随着新规落地,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很多市民对此点赞。“以前总觉得养狗是私事,别人管不着。现在法律明确了,养狗关乎公共安全。”市民张先生说,“规矩立起来,大家才有安全感。”
新规落地,文明养犬渐成新风尚
1月6日傍晚,记者在柳树湾公园看到,十几位遛狗的市民都为爱犬规范佩戴了牵引绳,部分市民还随身携带了拾便袋。“以前觉得自家狗温顺不用牵,现在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不仅面临罚款,还可能被拘留,可不敢大意了。”市民朱先生的话道出了许多养犬人的新认识。
新规的施行,标志着养犬管理从道德倡导迈向了法治规范。其核心在于明确了饲养动物行为的公共属性——养犬不再是纯粹的“私事”。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特别是遛狗不拴绳致人伤害等行为,法律设定了从警告、罚款到行政拘留的清晰处罚梯度。
“新规不是要限制我们,恰恰是在保护我们。”淮安区有着十多年养犬经验的翟先生坦言,以前即便自己牵了绳,也常因少数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而遭遇误解。他期待,随着不文明行为被有效规范,守规矩的养犬人能获得更多的理解与尊重。
新规也悄然改变了市场。近日,市区多家宠物用品店迎来采购牵引装备的客流。在万达广场附近一家宠物商店,市民苏女士购买了1.5米的牵引绳。店员告诉记者,近期牵引绳、嘴套等销量明显上升。
新规三大变化,为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第89条专门为养宠行为划定了“红线”。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律师林华东认为,新规通过明确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旨在强化养宠人的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养宠守法、违法担责”的社会共识,助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容环境。
新规对养犬行为的规范呈现三大变化:罚款上限从500元提升至1000元;新增对“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和“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他人受伤”两类情形的处罚;增设拘留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林华东指出,执法中仍面临“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改正标准”“情节较重”等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有待执法实践探索和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他建议,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养犬者学习了解新规要求,规范文明养犬。从法律维度看,饲养宠物并非私事,而是需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行为。养宠人必须严格守法,若宠物伤人,除面临治安处罚外,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大市民遇他人不文明养宠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新规为公众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记 者 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