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今年上半年,家住市区的张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这份保单是她对未来风险的预防,也是对自身健康的保障。近期,张女士接触到一家“代理退保”中介,其工作人员反复向她灌输“重疾险无用论”,声称“保险都是骗人的”“把钱拿回来投资更划算”。张女士在支付该中介一笔高额咨询费后,办理了退保手续。然而,退保后不久,张女士在一次体检中被确诊患有癌症。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她想起了那份已解除的保单,令人心痛的是,当她尝试重新投保时,因年龄增长和已确诊的疾病,被多家保险公司拒保。
据中国人寿淮安市分公司客服部洪经理介绍,张女士的遭遇揭示了“代理退保”黑产给消费者带来的三重风险。一是保障缺失风险最为直接。保险的本质在于风险转移,而重疾险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不可预知的重大疾病提供经济保障。张女士退保后,失去了获得20万元理赔的机会,这一保障缺口直接转化为其沉重的经济负担。二是重新投保面临严苛条件。随着年龄增长,人体健康风险自然增加,保险公司核保标准相应提高;而已有疾病史更会成为重新投保的重大障碍。张女士的经历绝非个案,许多消费者退保后才发现,自己已失去以合理成本获得保障的资格。三是经济双重损失难以弥补。张女士不仅向“代理退保”中介支付了高额咨询费,更丧失了20万元的潜在保障,且未来重新获得类似保障的成本将显著增加,这种双重经济损失往往是消费者决定退保时未曾预见到的。
洪经理提醒消费者,市场上一些不良机构以“全额退保”为诱饵,实则收取高额咨询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揭露此类行为的非法性。消费者应保持清醒认识,长期保障类保险产品的价值会随着持有时间的增长而提升,特别是健康险,轻易退保可能导致不可逆的保障损失。洪经理强调,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险功能,勿轻信片面之词。重疾险的设计初衷在于弥补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收入损失和医疗费用支出。所谓“保险无用”的论调,往往忽视了保险的风险转移本质。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保险知识,如联系保险公司官方客服、咨询专业保险顾问等,避免轻信非专业人士的片面误导。保险合同的解除,应基于对自身风险保障需求的理性评估,审慎作出决定,而非受一时误导的冲动行为。
■通讯员 国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