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淮安区一家房产中介,将一名通过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介绍给客户,致使客户损失近百万元购房预付款。在这起因虚假信息产生的交易中,这家房产中介还陆续收了客户97万元更名费,面对客户的多次讨要却一直不愿退还。近日,淮安区法院依法判决这家房产中介退还更名费97万元及利息。
●中介推荐三套低价房
2020年,淮安区居民朱某受两位亲戚委托,一同物色房子,准备购买共三套商品房。淮安区一家房产中介向朱某介绍了某小区内的三套工程抵款房。为让朱某对房屋有更直观的了解,中介多次带领朱某前往该小区,查看相关房屋的内部构造以及外部环境。在中介的极力促成下,朱某与出售人王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先后签订了三份房屋认购协议以及两份房屋买卖合同。
在款项交付环节,朱某严格按照出售人王某的要求,转账近百万元作为购买3套房屋的预付款。与此同时,朱某又依据中介的要求和指示,支付了97万元作为购买3套房屋的更名费。然而,到了2021年七八月份,本应顺利推进的房屋过户环节却陷入了僵局。王某和中介始终无法依照约定,将3套涉案房屋过户。
面对这种局面,朱某以中介和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朱某要求解除案涉房屋认购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王某返还近百万元的购房预付款,同时要求中介返还房屋更名费97万元。
●牵出诈骗案 法院二度受理
2021年12月10日,法院依法受理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诸多疑点。经深入审查,法院发现涉案小区当时楼盘正在开发,且已无房可售,出售人王某与中介在未取得房屋售卖授权的情况下,虚构房源信息,收取朱某钱款无法交付房屋且未返还房款,存在犯罪嫌疑。基于以上情况,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7月,王某因虚构有工程抵押房出售,骗取朱某购房款近百万元构成诈骗罪被判刑。同时,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不予追究中介的刑事责任。“尽管中介未被认定构成犯罪,但作为中介方,他们在此次房产交易中,并未审慎审查案涉房源的合法性,也未能履行将案涉房源过户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 此案主审法官说。当朱某再次向法院主张权益,要求中介返还97万元更名费时,法院受理了此案。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中介退还中介费、更名费共计97万元及利息。法官提醒市民:购房时要注意实地查看房屋,核实产权证、房屋状况等信息;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或直接选开发商,并签订正规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清晰,避免模糊表述。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通讯员 董桂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