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务服务风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5-07-10 3003来源:淮安新闻网

2014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突破,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建成了“整合最彻底、事项最齐全、授权最充分、系统最智能、环境最优美、服务最高效”的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一期启用面积4万平方米,其中大厅单体面积1.23万平方米,于2014年6月30日运行,全市57个部门单位、262个窗口、154个后台、422个审批服务事项整体进驻,实现了“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新中心运行以来,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流程再造、优化服务举措、强化“五德”教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政务服务的转型升级,国内知名度、社会美誉度、服务效能、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

为全面展现新时期淮安市政务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五德”作表率、全心全意创造一流政务服务业绩的优良精神风貌,真实记录政务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奋力书写“中国梦”淮安篇章的生动实践,决定举办“政务服务风采”摄影比赛和精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淮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淮安日报社、淮安市摄影家协会

技术支持:淮安市新江南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淮安市劲松彩扩部

二、参赛对象

欢迎全市摄影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热情参与。

三、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分为:政务服务环境类、政务人物类、政务服务类、重大历史事件类等。

1、参赛摄影作品,拍摄内容为淮安政务新形象的环境、服务、人物相关活动,从摄影艺术的视角,聚焦淮安政务服务进行创作,充分展示摄影作品的观赏性和艺术性,深入解读和展示创作构想和艺术表现力。

2、参赛摄影作品风格和体裁不限,但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获奖、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牌或奖状,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3、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在暗房合成或用电脑制作的作品不得参加。

4、参赛摄影作品须是近1年以来新拍摄的。作品应该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展览价值和史料价值,欢迎曾在全国、省、市获奖的作品投稿。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黑白、彩色或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至6幅,用胶带按顺序粘连),并备送作品电子稿,件数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图片参评(方片8×8英寸即边长为20厘米),异形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厘米,不得装裱。每幅稿件背后粘贴“参赛作品表”

6、参赛作品须是参赛作者具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责任自负。

7、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及简要说明、创作日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

8、获奖及入选作品另行通知作者发送电子稿件,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电子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落选作品不退稿。

为提高参赛作品水平,比赛采取集中采风和个人自由采风创作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作品,比赛期间,主办单位将邀请部分摄影家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采风创作。

四、奖项设置和作品评选

截稿后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组成的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幅(组),奖金4000元;

二等奖3幅(组),每幅(组)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幅(组),每幅(组)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幅(组),每幅(组)奖金400元;

入选奖50幅(组),每幅(组)奖金200元。

作品入选和获奖后,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征稿时间和投稿地点

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截止,邮寄或直接送达均可。(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

(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联系人:谢雨辰

邮编:223005

电话:0517-83713986

邮箱:2013270369@qq.com

(二)江苏省淮安市淮海南路65号“劲松数码彩扩”

(市二院对面向北100米)

联系人:张劲松,

邮编:223002,

电话:0517-83995522,13003543192

邮箱:jinsongshuma@163.com

六、其它事项

1、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2、获奖、 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摄视制作、录像播映、出版及其它宣传等,宣传使用获奖作品时,不再支付稿费。

3、本次活动优秀作品将在淮安日报、洪泽湖摄影网、市民网、淮水安澜网、淮安新闻网、淮安视听网、淮安政务网等网络和报刊上刊登;将适时举办获奖作品集中巡回展览;遴选主题鲜明、画面鲜活、艺术水准较高的作品,编辑出版,用于业务交流和对外宣传等。

4、“作品表”附后,也可从淮安市摄影家协会网站下载,请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

淮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淮安日报社

淮安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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