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整为零”,小分队释放大能量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近期,清江浦区法院聚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及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为提高执行质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该院执行局“化整为零”,成立由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组成的七支执行小分队。小分队利用周末、节假日、下班后时间开展执行行动,以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为重点,立案30天内用足上门搜查、拘传、拘留、清场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升案件执行效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凌厉声势,以执行实效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一个周六的早晨6时许,当很多人还沉浸在睡梦中时,一支由2辆警车、7名干警组成的执行小分队从法院出发,对10起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你们的车不要进来了,我出去找你们。”当得知法院的人要进小区拘传自己时,被执行人祁某怕街坊邻居看到,主动打来电话。“法院上门执行,就是一种震慑力。”现场见证执行的市政协委员唐卫东对小分队队长谢小初说道。
“祁某驾车追尾前车,法院依法判决其支付修理费17500元。前期经过网上财产调查,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天我们利用周末时间上门调查。”谢小初向唐卫东介绍案情。“因为万把块钱就被司法拘留,受到失信惩戒,这得不偿失。”唐卫东和执行干警一起做祁某的工作,最终祁某支付了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法院已执结各类案件4015件,扣留车辆10辆,拘留被执行人66人,腾空房屋4000平方米,执行小分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海清介绍。
●虽难必执,“小杆子”攻坚“骨头案”
“14台设备卖了170万元。”得知拍卖成功,杨海清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干警张天宇两次远赴广东深圳,克服异地执行的困难和被执行企业债权人、职工的阻挠,最终成功扣押设备。虽然困难重重,但这‘小杆子’做到了!”淮安人口中的“小杆子”,常常指年轻小伙子。入职3年多的张天宇突破重重阻碍,为辖区重点企业追回损失,及时兑现企业合法权益。
这样的“小杆子”,执行局还有不少。
看到被执行人姚老太在新家里收拾东西,执行干警孙小淮长舒了一口气:“姚老太74岁了,一直拒绝腾空房屋,现在看到她顺利搬进新家,我悬着的心也算放下了。”这是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姚老太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
在积案清理行动中,杨海清点名青年干警孙小淮负责推进此案。“要做好执行预案,安抚好老人的情绪,避免突发事件发生。”孙小淮的业务导师、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卫花指导房屋清场的注意事项。孙小淮翻阅卷宗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又对姚老太子女释法说理,共同做姚老太工作,最终姚老太同意搬出房屋,案件得以执结。
虽难必执,虽远必行。清江浦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骨头案”“钉子案”,让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青年干警包案负责,采取强制清场、司法拍卖等措施兑现胜诉权益。“经验不足、实践不够,这是青年干警的短板。”杨海清说,该院出台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安排分管领导、资深法官做“业务导师”,指导青年干警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为他们“搭台子、架梯子、铺路子”。
●凝聚合力,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我自愿认罪认罚,一定会想办法筹措资金,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前不久,清江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姚某当庭悔罪认罪。
据了解,被告人姚某为逃避履行债务,隐匿、转移其售车款、房租等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是保障法律实施、维护法律权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之举。该院牢固树立能动履职理念,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打击拒执罪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立案标准,强化信息共享反馈,全面提高拒执犯罪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两年来,该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9件,其中5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 (王淑臣 孔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