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孤儿养育费标准再提高

 2015-07-02 2169来源:网络

淮安新闻网讯 7月1日起,我市孤儿基本养育费标准再提高,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966元提高至108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607元提高至1770元。值得关注的是,我市首次对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两类儿童,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养育费用80%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育费,即每人每月865元。

据了解,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儿童。目前,这两类儿童全市共有1616名。

(记者胡凌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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