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营不善,我们要关门了,但会员的权益我们一定想办法保障,已经联系了一家更好的店,不会让大家受到一分钱的损失。”当你充值了商家的预付卡后,面对即将关门的店面,听着商家这种信誓旦旦的话语,你是不是会在失望之余,多了些暖心的感觉?但这或许是另一个消费陷阱!作为一种新消费模式,伴随着各类预付式消费便利了生活、繁荣了市场的同时,涉及预付款的消费纠纷已成为近几年来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一种新的预付款消费陷阱已在我市陆续出现。
预付10万元,半年不到店要关门
去年初,丽丽(化名)家小区附近新开了一家美容院。丽丽做了几次美容项目后,感觉还不错,加上店主、店员不停地推销会员优惠活动,一来二去,丽丽最终预付充值了10万元。
仅仅半年不到,一天,店主面带愁容地告诉丽丽,由于经营不善,这家店面要关了。听闻这个消息,丽丽顿觉慌乱——她才消费了1万多元。
“剩下来的钱你退给我吧。”丽丽向店主提出要求。但此时店主万般无奈地表示,自己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不过,一定会想方设法不让丽丽受到损失。
几天后,丽丽和其他会员从店主处又得知了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解决办法。店主的一位好朋友也新开了一家美容院,规模更大、环境更好、服务也更好。为了帮助店主,朋友答应把会员全都接收过去,预付卡里的钱一分钱也不会少,不让会员们的利益受到损失。
跟着店主来到新店,丽丽一行感觉满意,欣然接受了。
换新店,服务升级消费也升级
然而,丽丽很快发现新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
前两次去新店,丽丽只做了常规项目。第三次,丽丽提出做新店里一项比较好的项目,却被店员告知,丽丽是从其他店转来的会员,按规定只能做常规的基础项目,如果要升级,还需要再缴纳1000元,升级为新店的会员。
预付卡里还有将近9万元,只做常规项目显然很不划算;如果再付1000元会员费,丽丽担心再次遇到情况。她拒绝了这个提议,提出退钱。但这个要求,店家坚决不同意。店家再次提出,丽丽可以用剩下来的钱,购买店里的美容产品。丽丽没有同意。
最终,丽丽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经过多次调查、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这家新店分期退还丽丽预付卡里的余额。
调解不易,消费者预付充值要谨慎
类似的老店关门、会员被转到新店的预付款消费纠纷,近年来已经在美容、健身、洗车、教培等行业屡屡出现。我市一名从事消费者维权的工作人员坦言,这类纠纷最终能够调解成功的很少,“其实这是商家在打一种‘擦边球’。”
该工作人员介绍,其实老店、新店的店主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此类消费陷阱的模式是:A店新开张,用低价吸引会员;过一段时间后,A店以经验不善关店为借口,将会员转到B店;在B店,老会员此前的种种优惠,很难继续享受到,并且还被要求重新缴纳会员费或是购买产品。
“其实,A店、B店可能是同一批人开的,只是通过营业执照等证件可能无法看出来。”该工作人员说,这就给消费者的维权工作带来了不便,有的消费者甚至还会被继续转到C店、D店……
如何在预付款消费中维护自身的权益呢?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注意加强甄别,做到理性消费,尽可能选择正规商家,购买充值服务时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服务时限、数量、质量等关键内容,并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主动协商解决。
同时,他还特意提到《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预付卡消费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说出您的消费烦心事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现向广大市民征集消费维权线索,您在消费过程中被坑过、被骗过、被“刺到”过、被“霸王”过,都可以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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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