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执行兑现5.3万元

 2024-03-05 1288来源:淮海晚报

“鲁法官,感谢您的辛苦奔波,钱都已经到账了。”日前,申请执行人顾某通过微信,向洪泽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鲁海军表达感谢。

顾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将5.3万元借给李某帮助其生意周转。后续还款过程中,李某以各种借口推诿。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接到洪泽法院传唤,虽能主动申报财产,但其明确表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需要等到2023年年底工程款到账后才能还款。承办人当场出示搜查令,通过对李某手机微信进行搜查发现,在被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前,其实名认证的微信每月均有10万元左右的收支流水,微信资金账户被冻结后未有资金进入。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向李某释明,规避执行将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现出配合的态度,并允诺谈话结束后一个月内还清债务。鉴于李某的情况,承办法官给予其机会,并告诫如不信守诺言,将采取惩戒措施。

李某在谈话后15日内支付了1.5万元,但后续未再继续还款。1月26日,承办法官再次联系李某,责令其限期还款,并向其发送预罚款决定书。1月30日,李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在预罚款决定书指定的期间内将剩余债务一次性还清,至此本案执行标的5.3万元全部履行到位。(刘明卿 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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