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开租赁轿车致一人死亡,法院强制执行

 2024-03-01 1547来源:涟水法院

近日,涟水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22日22时45分,张某驾驶租赁小型轿车与夏某某驾驶(乘坐人徐某某)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夏某某受伤、徐某某抢救无效离世、两车均有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夏某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徐某某无责任。徐某某父母起诉张某等多人,后经法院判决,张某与其监护人承担该起事故赔偿责任。因后期未履行,徐某某父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第一时间进行财产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少数存款,无实际控制可处置财产,家境十分普通。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承办法官郭新奇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开、多次做当事人的工作,告知张某父母若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张某未来产生的影响,同时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最终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后一次性给付40万元,申请人同意结案,该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我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民生案件无小案”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创新方案举措,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来源:涟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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