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鼓励和支持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规定,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和传承人个人申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评审,共推荐4人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区文化馆非遗办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淮安区文化馆
联系电话:85912096
邮箱:haczwhg@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区南门大街9号
特此公告。
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31日
第七批淮安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1、孔凡贵(项目名称:孔府膏药制作技艺),申报单位:淮安市淮安区博里南头卫生室
2、陈继英(项目名称:陈氏中药火罐疗法),申报单位:淮安区吸筒保健按摩服务部
3、马洪兵(项目名称:淮安狗皮膏药制作技艺),申报单位:楚州中医院
4、刘大海(项目名称:河下汤包制作技艺),申报单位:百年阳光饭店
来源:淮安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