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3〕6号)文件精神,经省农业农村厅评审及立项公示,洪泽区被确定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下达财政补助资金616万元。根据公开申报情况,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实际,经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由江苏紫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洪泽区宏雨秸秆收储中心、洪泽瑞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淮安广源秸秆有限公司、淮安市洪泽区朱君梅家庭农场、洪泽县仁和镇金李草制品厂、淮安市洪泽区金红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洪泽檀鑫秸秆回收加工有限公司、淮安万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安市洪泽区农村能源服务站10个主体,作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实施秸秆基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和非工程类项目建设。工程类项目拟补助比例约为57%,拟补助金额约为128.25万元、34.77万元、76.55万元、78.66万元、65.27万元、25.94万元、43.19万元、32.99万元、102.6万元;非工程类项目拟补助金额约为27.78万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0517-87222398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