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的或者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东西,消费者维权自然不在话下,可是如果你在准备付钱之前发现自己将要购买的食品是过期的或者有其他质量问题的,又该怎么做?一位微信名为“晶晶”的市民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她在准备结账回家时发现自己购买的十来瓶儿童酱油中有3瓶都是过期的。她当即与超市交涉了一番,但是没有结果。
十多瓶酱油摆在超市结账柜台上
图中红圈处为生产日期
淮安新闻网讯上周六,“晶晶”去万达广场附近一超市里买东西,看见货架上正在搞促销的一款儿童酱油不错,她索性就拿了13瓶,“当时我也没买其他东西,很快我就带着酱油去结账了,可是我在结账时意外发现,其中有3瓶已经过期了,它们的生产日期都是2013年4月1日,保质期是两年,已经过期一阵子了,还有一瓶的生产日期不一样,但也还有两天就到期了。”“晶晶”告诉记者,发现这个情况后,她立即表示不买这些酱油了,并且要商家给她个说法,“我不要他们一分钱,只想他们把这些过期的酱油处理掉,并且向我道歉,可是我等了20分钟才有一位主管到现场,但他们说东西还没卖出去,他们就没有什么过错。”“晶晶”觉得,如果是出于其他目的,她完全可以先买走再索赔,但作为一位消费者,她只想要一句道歉都这么难。“后来我回家想了想,酱油确实还没结账,但就因为这样,连一点尊重都没有了?”
关于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江苏兴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汤益华。汤律师表示,关于食品安全的索赔,国家明确是在购买之后,但作为食品的销售者,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还没结账就连最基本的义务都置若罔闻,“‘晶晶’作为一位消费者,她对自己所购买的商品具有知情权,商家出售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而没有告知就是一种侵权,‘晶晶’完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她要求商家道歉也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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