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家住淮阴区凌桥镇的67岁的苏国才和老伴怎么也想不通,在凌晨1点多钟,他们骑着电动三轮车送生病的同乡工友去看病,却为他们带来一场民事赔偿官司。原来,看完病之后,工友在乘坐电动三轮车时摔了下来,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顶部头破血肿,做手术花了2万余元的医疗费。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以及医疗、护理费用的分担,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于是,工友一纸诉状,将苏国才告上了法院,要求苏国才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4万余元。前日,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做好事发生意外?
据苏国才在法庭上的叙述,2014年11月28日深夜他做工的工地老板打电话通知他,苏国才以及由苏国才介绍到工地干活的4个工友第二天不用上工地了。
接到老板的电话后,苏国才便挨个电话通知了一遍。据苏国才回忆,他是在29日凌晨1点左右通知李欣的。通知完了之后,在电话里,李欣告诉苏国才,她当时觉得心口疼痛难忍,想去医院看看。然而,考虑到已经是深夜,苏国才一开始并没有想送李欣去医院就诊。
放下电话后,苏国才将李欣的情况告诉了老伴。老伴认为两家相隔1里路,平时和李欣关系很好,当时李欣的老公和儿子又都不在家,于是便对苏国才说:“老头子,我们带她去看吧!”就这样,苏国才又先后两次打电话给李欣,提出了带李欣去医院看病。
苏国才和老伴用家里的电动三轮车,载着李欣来到了淮阴区杨庄卫生院。苏国才为李欣垫付了共计48元的心电图检测费和挂水费用。由于没有检查出什么问题,挂完水后苏国才和老伴便准备带着李欣离开卫生院。也就在这个时候,准备再次坐上三轮车的李欣,从车上摔了下来。苏国才认为是自己和老伴在做好事,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然而,在法庭上,李欣对于整个事情有着不一样的说法。
根据李欣的述说,她和苏国才夫妻俩只是因为以前工作的原因才认识的,平时两家并不是十分要好。去年经苏国才介绍,李欣辞去了以前的工作,跟着苏国才一起在工地上打工。事发时,苏国才欠了李欣工钱。李欣多次讨要,苏国才却一直都没有给。
2014年11月28日深夜,苏国才给李欣打电话,表示第二天带着李欣一起“找大老板要工钱”。在电话里,李欣告诉了苏国才自己觉得心口疼。但当时李欣并不想让苏国才送她去医院,只不过后来苏国才又连续打了两遍电话,一定要送,自己又觉得不好推脱,才和苏国才夫妻一起去医院的。
而对于苏国才在杨庄卫生院垫付的48元钱,李欣也表示,这是因为苏国才欠了自己的工钱。所以根据这些,李欣和她的代理人认为,当天晚上苏国才送李欣去医院看病,并不存在“义务帮工”这一说话。苏国才应该为以后发生的事故负责任,并且李欣之所以摔下苏国才的电动三轮车,还与苏国才当时的不当操作有着直接的关系。
◎摔伤原因各执己见
对于李欣到底如何摔下来,在当日的庭审中,双方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按照李欣的说法,她当时双腿刚刚登上苏国才的电动三轮车,整个人还站在三轮车上,双手离开了支撑的扶手,正准备转身坐下来的时候,苏国才启动了三轮车。她一下子没有站稳,整个人一下子就从三轮车上摔到了地上。“原告摔下来,是因为被告不当操作导致的。同时,电动三轮属于被告所有。被告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庭审中,李欣的代理人说。
苏国才却不这样认为。苏国才表示,当时他正在搀扶着69岁的老伴,从三轮车前头的蹬板处准备上车。而李欣仗着自己的身高,一个人从车尾爬上车身。直到李欣摔了下来,他和老伴才注意到。至于李欣到底怎么摔下来的,苏国才认为是李欣自己没有站稳导致的,他和老伴不应该为此负有责任。
由于当时现场除了苏国才夫妻、李欣外,再也找不到其他证人,李欣到底如何摔倒的,当日的庭审现场,双方各执己见。
李欣摔倒后,后来在淮阴区医院做了手术,至12月8日李欣出院时,医疗费用为2万余元。期间,苏国才支付了5000元钱。对于这笔钱,苏国才认为他在继续做好事,为李欣先期垫付的。而李欣却认为,这是苏国才应该赔偿给她的,里面还有苏国才欠自己的工钱。医疗费、随后的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等,李欣、苏国才一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当日,在法庭上,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进一步调解。 (文中李欣是化名)(记者 何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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