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范大爷最近很恼火。“明明看上去很新鲜的肉,怎么买到家就变样了?”这样的经历你是否也有过?是的,你可能踩了“美颜猪肉”的坑,而“罪魁祸首”就是肉摊上“生鲜灯”发出的红色灯光。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走访:农贸市场商户多爱用“生鲜灯”
在市区新民路农贸市场,记者看到,该菜场内的20家肉铺都使用了“生鲜灯”。走进菜场肉品区域,仿佛一片“红海”。在“生鲜灯”下,柜台上摆放的肉类看上去很是诱人。
走访中发现,对于使用“生鲜灯”,摊位上的销售人员习以为常。一位肉摊摊主表示,用上“生鲜灯”后,肉的品质看上去会更好,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有购买欲望。“开‘生鲜灯’,就跟女孩子化妆是一个道理,猪肉看起来更漂亮更新鲜,买的人自然就多了。”而在前进路农贸市场,不仅是生鲜肉类摊位,一些水果摊位也使用了“生鲜灯”,在灯光照射下,苹果、西瓜、桃子等鲜艳诱人。
被“美颜”的生鲜商品,常常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早就发现这个灯光的问题了,在摊上选的肉看上去新鲜得很,结果买回家发现肉质有点发暗,虽然不是肉坏了,但是看起来就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了。”市民范大爷忍不住向记者吐槽,从那之后,他都不敢轻易买灯下的肉了。
●明确!“生鲜灯”将不得使用
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12月1日,此次修订的《办法》将正式施行。
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办法》公布执行后,处理相关纠纷就有了依据。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季芳律师表示,使用“生鲜灯”遮盖产品瑕疵,有可能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唐海涛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生鲜农产品的过程中,不妨让商品离开“生鲜灯”的照射范围,关掉“美颜”,仔细确认产品质量后再购买。
●新规出台后 各大市场将如何调整管理?
距离新规正式实施还有不到5个月的时间,淮安各大市场将会如何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调整管理呢?前进路农贸市场管理方负责人侯经理表示,作为市场管理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他们一直在关注。“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和工作部署,全力支持新规的实施管理。”新民路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同样表示,12月1日该《办法》施行后,他们也将按照新规管理商户们的用灯行为。
对于即将施行的新规,商户们表示,届时会按新规执行,“既然有规定说不让用了,我们肯定不用。”市民们对这一新规表示支持:“希望政策出台后商户们都能执行,让食物‘回归本真’。”
■融媒体记者 徐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