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区人民法院召开干部会议,宣布市委关于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俞向林主持会议。
经市委研究决定,提名黄波同志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段庆丽同志不再担任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韩俊对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希望区人民法院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淮安区人民法院得到贯彻落实。紧扣淮安区“建好全市展示‘象征意义’窗口”的定位,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贡献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心尽力办好关系百姓安危冷暖的民生案件,以更好的办案质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深化“五力五型”领导班子建设,狠抓人才培养工作,奋力开创淮安区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定上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创新发展。要提升司法效能,奋力开创事业新局面,为建好全市展示“象征意义”窗口、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区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始终注重班子团结,广泛凝聚干事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来源:淮安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