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组织开庭审理的“酒吧雇用未成年员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公益诉讼案”庭审活动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这是继2020年该院审理的全国首例侵犯烈士名誉公益诉讼庭审入选第二届“百优”庭审后,又一场庭审获全国表彰,全省仅六场庭审获此殊荣。
据了解,自2020年10月份起,案涉酒吧先后招用60余名未成年人担任营销员、服务员,并通过向未成年人免费提供酒水的方式,招揽附近职业学校的未成年在校生成立“气氛组”,带动酒吧气氛。2021年,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该酒吧劳动用工行为进行检查,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该酒吧既未缴纳罚款,亦未及时整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遂向淮安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月11日,淮安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令该酒吧立即停止招用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了解,该案是全国首例涉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个由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对涉事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为审理好该案,庭审前,合议庭在充分查阅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同时,结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请求及提交的证据,重点围绕酒吧是否实施了侵犯未成年员工和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归纳审理要素,明确审查重点。为保证庭审高效、有序进行,合议庭召开庭审准备会议,进行庭审分工安排并做好相关预案。庭审中,合议庭把控好庭审节奏,严格规范庭审程序,确保整个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庭审还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人社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酒吧从业人员、学生代表等相关单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研讨;结合家庭教育法,与市检察院共同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家长纵容未成年子女出入酒吧的行为予以训诫,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职责。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对涉未成年人的市场主体如何开展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该案宣判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和关注,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央广网、《法治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苏法治报》、《扬子晚报》等中央和省、市级媒体报道,并入选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赵德刚 岳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