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发布通告!违停和非法改装的电动车等车辆将实施拖移!

 2023-04-26 2827来源:视听金湖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城区道路范围内违停和非法改装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等车辆实施拖移,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移车辆

1、违法停放的电动二、三(四)轮车、报废机动车(僵尸车)、拖拉机等车辆;

2、加装雨棚、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的电动二、三(四)轮车。 

二、实施区域

城区东阳路(不含)以西、金宝南线(不含)以北、淮河路(不含)以南、环城西路(不含)以东。

三、处理程序

1、电动二、三(四)轮车车主凭身份证到园林路(原县武警中队南院内)处理违法行为。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到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金湖西路1号)处理违法行为。

3、电动二轮车存放地点为园林路(原县武警中队南院内);电动三(四)轮、机动车辆存放地点为黎城街道华海路160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院内)。

四、法律责任

对非法改装的电动二、三(四)轮电动车责令其恢复原状;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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