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法捕捞斗争,鼓励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涟水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有奖征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擅自安装、改装、使用电网进行非法捕捞;
(二)在禁渔区(涟水县辖区古淮河、盐河、一帆河、东六塘河水域)、禁渔期(每年3月1日0时-5月31日24时)捕捞水产品;
(三)利用禁用工具及方法捕捞水产品,如电鱼、炸鱼、毒鱼、使用地笼网等方式捕捞水产品。
二、奖励办法
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的(罚款、行政拘留),一次性奖励500元;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提供线索须客观真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举报电话:110
涟水县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