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倪,你考虑好了没有,这树砍还是不砍?”“李法官,不砍了不砍了,还是按照你之前商量的来吧。”
三月,桃花盛开,是生机也是希望。淮安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李安亮站在钦工镇某村的田埂上,看着漫天的桃花陷入了深思。
思绪回到2013年10月13日,被执行人老倪与乡政府就兴建养殖项目初步签订了协议书。2013年11月,李码村和高陈村村民将两村的土地交给乡政府管理和经营,乡政府将土地承租给老倪从事养殖业,与老倪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并约定了承包期及租赁费用。2018年9月,因老倪拖欠租金,乡政府作为原告向淮安区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老倪将承租土地上的附着物(猪圈、羊圈、储藏室、花木等)清除之后交还给原告,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9月14日起,按照每年65835元(69.3亩×950元/亩/年)的标准计算至交还土地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老倪并没有及时将土地还给原告,而是继续在土地上种植水蜜桃等花木,原告只得请求淮安区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子后,执行法官李安亮先去执行现场勘验了一番,当他下车的一瞬间,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粉色的花瓣。原来,被执行人老倪夫妻俩在123亩土地里种植了200多棵水蜜桃树以及数百棵的景观树。
“李法官,这些桃树是我前两年种下的,每年的收成还不错,卖水蜜桃的钱我用来还之前的租金等费用了。”老倪告诉李安亮,他因经营不善,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每年靠桃树还债。“这不,去年还种了点景观树,本想着赚点钱,结果你们要我自己把树砍了!”
李安亮一边听着老倪的介绍,一边围着桃林观察,发现离树林不远处还有一片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他一打听才知道,这是老倪准备用来养殖猪和羊的,猪圈和羊圈都盖好了,却因为拖欠外债无力饲养。
“老倪,你确实有困难,但这土地是村民交给镇政府管理的,不解决不行。要不这样,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看能不能找个好办法解决。”李安亮把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
起初,调解并不顺利,双方都有抵触情绪,对李安亮提出的以树抵债的方案并不赞同。“一棵树抵500元,否则谈都不要谈!”“我们要树干什么,让他把树砍了吧。”
眼看调解不成,李安亮分开了双方当事人。他带着乡政府工作人员来到那片桃林,“再过几个月,桃树就要结果了。老倪说他种植的水蜜桃品种很好,每年能卖上好价钱。我认为村民应该也不会舍得将树砍掉的。”
看着乡政府工作人员不吭声,李安亮又趁热打铁劝说老倪:“你要价有点高了,村民们要你的树也没什么用。”“我那可是上好的水蜜桃树!”老倪不服气地说。“再好,那土地你得还给人家吧,退一万步讲,你把树移植了,能保证今年结果吗?”李安亮继续说。
老倪不说话了,考虑了一会儿,同意了李安亮的说法,愿意以树抵租金。经过又一轮的调解,双方都同意将300棵树折抵10万元的租金。
新的问题来了,老倪拖欠的这五年租金,按照每年65835元的标准,他还有20万元左右的租金没有给付。还有一个问题,土地上空置的猪圈、羊圈还没有清除,这也是原告申请执行的一部分。
李安亮找老倪谈这事的时候,老倪双手一摊:“李法官,不是我不配合你,我的实际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我实在没钱请人来清除了。”
无奈之下,李安亮决定强制拆除。3月25日早上七点半,淮安区法院出动27名执行干警,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检察院同志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执行。
到达现场后,李安亮发现,老倪已经带着一个人在拆猪圈的钢棚。“我这不是想着自己拆下来还可以卖废品回收点钱。”老倪向李安亮解释道。
这时候,乡政府工作人员也赶来了,看到老倪要将猪圈拆除的材料卖钱,双方就卖废品的钱归谁起了争执。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钱也是替两村的村民要的,老倪差他们租金,卖出去的钱应该归原告支配。老倪认为,这猪圈是自己盖的,卖掉的钱当然归自己所有。
眼看双方矛盾又起,李安亮拉开双方,再次调解起来。无意中看到边上站着一个陌生人,李安亮便问这个人是谁,老倪介绍说那是回收废品的人。李安亮询问这些拆除的材料能收多少钱,收废品的人估算为1万元左右,双方都觉得这么多猪圈、羊圈拆了才有这么点钱,太可惜了。
李安亮耐心劝道,如果强拆只有这么点钱,双方都不满意,不如将这些猪圈留下来折抵剩下的一部分租金,怎么也比当废品卖划算。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六间圈舍折抵8万元的租金,剩下的租金分期给付。
事情解决了,大家皆大欢喜。“李法官,夏天记得来我们镇吃桃啊!”村里一位代表热情地邀请李安亮在桃子成熟时去村里吃桃。老倪也为解决了一桩烦心事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李法官,也别忘了来我家坐坐,桃子没得吃,热水还是有的!”
“哈哈哈哈哈!”阵阵爽朗的笑声从漫天粉色桃花中传来。
(余嫚 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