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个县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均获属地编办批复,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成率实现100%。全市共建成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91个,占镇(街)总数的96%,其中8个为省级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全市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置实现100%全覆盖。
加强机制建设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4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7个县区、3个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同步实现全覆盖,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安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淮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为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开通运行“12349”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成以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镇(街)未保站为主阵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聚焦特殊群体 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我市连续7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全市6300余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生活兜底保障范围,将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比例提高到68%,超过省定苏北标准。
全市困境儿童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医保内产生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达100%。推进“明天计划”项目,2022年为610名困境儿童提供“明天计划”救助资金52.8万元。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全覆盖, 1700余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强化与公安、教育、医保、残联、卫健等部门大数据共享比对,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方式,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1+1+1”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全市60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关爱范围,全部签订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
统筹“六大保护” 增强关爱保障向心力
家庭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深入,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开设家庭教育公益课堂等,加强监护人法定监护职责宣传。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家庭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教育职责。
学校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和满足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两个100%”;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对失学辍学儿童的干预帮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
社会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全市各地图书、文化、交通等服务场所落实未成年人优惠政策,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落实实名登记和“五必须”制度。
网络保护环境不断优化,全市网信系统每年常态化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先后部署开展“暑期网络环境”“饭圈”乱象、短视频直播、“网红儿童”“虚拟偶像”等专项整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线上巡查监测。
政府保护职能不断增强,持续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的信息摸底、走访慰问、救助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工作。
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严格落实涉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工作。
■融媒体记者 左文东 通讯员 刘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