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关于对部分道路实施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禁行措施的征求意见书

 2022-12-10 2633来源:网络

关于对部分道路实施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禁行措施的征求意见书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拟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金湖县城主城区相关道路实施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禁行车辆类型

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二、禁行时间

早7:00至晚19:00

三、禁行范围

金湖县城利农路以西(不含)、华海路以东(不含)、北兴路和新港路以南(不含)、神华大道路以北(含)。

本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7日,可书面或电话向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意见,地址:金湖县黎城街道金湖西路1号,联系电话0517-86993692。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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