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零售药店线上线下暂停销售
“四类”药品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暂停“四类”药品销售(包括网络销售),暂停销售药品目录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3月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淮安市“四类”药品常用药目录》。
二、各零售药店必须严格落实进门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四类”药品暂停销售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置到位,完成闭环管理。
四、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参与监督,如发现有零售药店擅自违反规定销售“四类”药品情况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