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2022年11月23日,涟水县公安局依法受理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经查,11月18日,马某林( 男,38岁,涟水县朱码街道人 ) 从市内某疫情风险地区返涟后,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被发现予以集中隔离管控(经连续四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省外及省内其他疫情风险地区来涟及返涟的人员,务必提前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处理。
涟水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