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交警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2022-11-15 1458来源:乐行淮安

轰鸣的马达声,“拉风”的外观,一路风驰电掣成为某些人追求的“时尚”!驾驶经过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不仅扰民,还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淮安交警全力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炸街扰民、竞速飙车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列曝光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1月1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发动机声音异常,涉嫌炸街。经拦截检查发现任某驾驶的车辆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改装排气)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11月2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炸街飙车”集中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声音异常,涉嫌炸街。经拦截检查发现该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改装排气)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城市道路不是竞技场,为了自身的安全、城市的宁静、更多人的平安出行,希望大家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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